10.3969/j.issn.1672-769X.2009.03.009
论我国信访制度的权利救济功能
作为司法救济补充手段的信访制度,因其简便、经济、有效、全面的特点,被群众普遍认为是优于司法救济的一种特殊权利救济方式,并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权利救济期许,但由于当前信访制度自身存在的种种缺陷,信访工作经常处于被动状态.因此,必须对现存信访制度进行适当改革,完善与其相配套的运行机制,构建多元化的权利救济体系,才能真正实现信访制度在保护公民个人权利中的作用.
信访制度、权利救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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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中国法律)
2009-07-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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