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69X.2008.06.005
从圣经神学人格到宪法上人格权
从宗教、圣经神学语境下棼梳出的"人格"经过无数个历史时期的拐点和启示,终于演变成为当下司法实践所关怀的"人格权".人格问题从一种宗教争议的裁决→政府行政的操作→政策的表达→转化为国家法律.圣经神学人格从宗教的创识到私法人格权的演变,再到宪法上人格权的创设,使得民主法治国家基本权利体系更加完备,更能够维护或获得普世人性的尊严和恩泽,促进人世间无论种族、肤色、贫富、民族、语言、宗教、信仰享有平等的人格自由的发展权.
圣经神学、宗教、人格、宪法上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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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1.01(法学各部门)
2009-0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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