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69X.2008.05.004
法经济学视角下环境监管立法的价值目标与实现途径
公平与效率是环境监管立法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最重要的价值目标,它关系到环境监管法实施的有效性.依经济学市场均衡理论,环境监管立法供给应与可持续发展社会对法的需求相适应,这要求我国立法部门建立全面、具体而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环境监管法,以实现法的公平目标.依成本收益理论,应该尽量减少立法成本,法的内容要尽量使个体行为外部性内部化,对此应坚持民主科学立法,建立层次有致、奖惩分明、具有前瞻性和长效性的环境监管法,以实现法的效率目标.
环境监管立法、均衡理论、法经济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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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中国法律)
2008-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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