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69X.2008.04.003
自然灾害防治中的环境法律问题
频发的自然灾害对各个部门法都提出了诸多急需解决的法律问题,环境法自不例外.自然灾害法和环境法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领域,但两者都涉及到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这正是目前在自然灾害防治中所出现的、急需研究和解决的环境法律问题,具体包括:次生环境灾害的防治、紧急行政权力对原法律秩序的改变、不可抗力对法律责任的免除.解决前述问题,需对相关法律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
自然灾害防治、环境法、次生环境灾害:紧急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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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D92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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