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69X.2007.05.013
论民事财产权体系中中间性权利的独立性
物权和债权区分的性质不是"抽象概念"意义上的逻辑划分,而是以权利内容为标准的权利类型的列举.既具有债权特征又具有某些物权属性的中间性权利是区别于债权和物权的一种独立权利类型.民事财产权利不是仅仅由物权和债权组成的一个封闭权利体系,而是存在无数权利类型的可能性,民事权利体系具有开放性.
物权、债权、区分性质、中间性权利、开放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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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2(中国法律)
2007-1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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