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69X.2007.04.012
论新闻媒体隐私权侵权指控的抗辩事由
一般而言,舆论监督不得侵害隐私权,但公共利益需要、当事人同意、合理公众兴趣、监督对象是公众人物、使不可辨认等,可以成为新闻媒体应对隐私权侵权指控的主要抗辩事由.
隐私权、新闻侵权、抗辩事由、公众兴趣、公众人物
5
D925(中国法律)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0604031B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7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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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2-769X.2007.04.012
隐私权、新闻侵权、抗辩事由、公众兴趣、公众人物
5
D925(中国法律)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0604031B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79-82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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