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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2-769X.2006.06.006

论我国刑事侦查权的司法控制

引用
对刑事侦查权进行司法控制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维护司法公正必不可少的措施.但是,由于我国长期坚持"侦查中心主义",重实体轻程序和缺乏正当程序的观念,侦查权严重缺乏中立的司法权的控制.由此导致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严重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现象屡禁不止.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对侦查权的控制应该委托给中立的法官,而不是检察官,并建立相应的程序审判制度、程序性制裁措施和改变公、检、法三机关的线形结构.

侦查权、检察权、司法权、司法控制

4

D925(中国法律)

2007-0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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