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69X.2006.05.014
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及其完善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始建于2002年《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按照规划将于2010年建成,它是一个包括11个成员国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本文考察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与其他自由贸易区的法律模式,并对其利弊得失作了恰如其分的比较,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以2005年生效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为基础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探究了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争端解决机制,提炼出可供借鉴的合理成分和可取之处,在总结归纳的同时,提出了完善和改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的具体建议和设想.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模式、争端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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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3(国际法)
2006-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9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