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69X.2006.05.004
公民权利抑或个人权利——宪法文本中的个人与公民概念分析
基本权利的主体有个人、公民、法人、组织集体之分,基本权利的最主要主体是个人,这是宪法思想史和宪法性文件所昭示的.中国宪法规定公民作为基本权利主体,个人只是义务主体.这样使得基本权利主体范围减少,在理论上与中国宪法规定的人权原理相悖.其原因有理论上的误区,也有翻译的误导.建议把中国宪法文本中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改为"基本权利"或者"人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其具体内容则重重新以"个人"基本权利为主进行规范,使得宪法规范中的基本权利条款与人权规范的本质特点相一致.
宪法文本、个人、公民、基本权利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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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1(法学各部门)
2006-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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