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关税优惠案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
欧盟2001年12月10日通过的第2501/2001号理事会条例就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优惠关税作出了包括反药品生产在内的五种安排,给予12个发展中国家优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关税待遇.印度由此向世贸组织提出申诉,认为欧盟条例(后将其指控限定在药品安排)违反了关贸总协定第1条第1款的规定,且不能以授权条款作为抗辩理由.专家组于2003年12月1日公布报告,支持印度的指控.欧盟就专家组的报告提起上诉.针对欧盟的上诉和其他当事方的意见,上诉庭明确了授权条款的地位问题、指控方应承担的提出证据的标准问题、以及非歧视待遇的内涵问题,据此,欧盟的药品安排被裁定不符合授权条款的规定.上诉庭的裁定意见将对发展中国家在世界贸易组织内享有的权利产生消极和积极两个方面的重要影响.
欧盟关税优惠案、发展中国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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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6-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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