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979.2007.11.011
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利用——以山东省莱芜市为例
@@ 1 城乡一体化建设与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利用的关系
(1)城乡一体化建设需要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一体化水平得到迅速提高,城市发展进入最快时期.据统计,2006年我国城市人口约4.1亿,城乡一体化程度大约为30.4%.据专家预测,到2050年,城乡一体化水平将提高到70%,在未来40多年中,将有约5亿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其家属进城,变为城市人口.这样不仅要建立大量新城市,而且现有的许多城市都要不同程度地扩大其规模.土地是城市的依托,城乡一体化建设必然要有一定的土地做保障.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有城镇需要调整产业结构,进行现代化建设和旧城的更新改造.新城市的建立和老城市的扩大是我国整个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现代化的客观表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此而占用一部分土地,包括一部分耕地,是不可避免的.
城乡一体化、一体化进程、耕地保护、土地集约利用、山东省、莱芜市、城市人口、一体化建设、农村剩余劳动力、现代化、调整产业结构、专家预测、社会发展、客观表现、经济社会、经济发展、更新改造、改革开放、程度、城市发展
23
F3(农业经济)
2008-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