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836/j.cnki.37-1100/c.2024.01.005
地方政府为何会推进举报式执法?
举报式执法因其兼具工具价值和民主价值,被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时所选择应用.我国地方政府在举报式执法手段的选择与治理方式方面存在显著的地区差异性,以150787份通过公民举报而推进的行政处罚案件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中国各地区2015-2021年的面板数据进行测算与研究发现,地方财力、地方执法压力以及公众参与需求,是地方政府选择与公众进行合作、采取举报式执法治理手段的重要考量因素.此外,地方举报制度建设能够显著促进地方政府选择举报式执法,并提高合作治理程度.在下一阶段的中国社会治理改革中,地方政府应建立科学的举报奖励制度,促进政社合作,以举报式执法之优势缓解行政资源匮乏与政府信息不对称的治理问题.
举报式执法、合作治理、行政处罚、实证研究
D632;F121.3;D922.1
重庆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020ZDSC06
2024-0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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