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839.2017.05.003
我国法典化民事立法之回顾与展望
1954年颁布第一部《宪法》之后,我国就踏上了漫长的制订民法典之路.60多年过去了,民法典的立法也经历了几落几起.1954年和1962年的民事立法工作均因政治运动而中断.改革开放之后1979年开始的第三次民法起草工作,由于时机不成熟而代之以民事单行法的方式,出台了《民法通则》以及系列民事单行法.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编纂民法典".随着《民法总则》的颁行,民法典渐行渐近.这部民法典,应当是一部顺应人权保障、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反映高科技时代与大数据时代的特点,应对风险社会和老龄化社会的挑战,适应环境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客观需求,既与国际社会接轨又反映中国特色的、能够屹立于世界民法之林、提升国家软实力的中国民法典.
法典化、民事立法、民法典
DF5;D9
2017-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