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方法及其复杂适用的顺位
法律方法可分为通用法律方法和特用法律方法。在高级司法中,不同的通用法律方法能够、甚至必须复杂适用,才能取得法律方法的技术效果。特用法律方法和通用法律方法之间,必须复杂适用,即司法中没有通用法律方法的前置,特用法律方法就不能启用。至于不同的特用法律方法,在司法中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和其他特用法律方法一起复杂适用。上述各类法律方法在司法中不同的复杂适用,也会形成诸法律方法的不同适用顺位。
法律方法、通用法律方法、特用法律方法、复杂适用、适用顺位
DF4;DF2
2015-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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