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关于技术侦查规定的不足及其完善
2012年通过的新《刑事诉讼法》,将技术侦查作为单独的一节进行了规定,这是技术侦查法治化发展的里程碑,对于人权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从此,技术侦查从幕后走向了台前,取得了合法性,通过技术侦查取得的材料具有了证据资格,有关的法律程序也进一步健全;但是,新《刑事诉讼法》关于技术侦查的规定也存在概念模糊、适用范围单一、适用条件宽松、证据材料使用不科学等问题,在实务操作中易导致技术侦查权的混乱、滥用,从而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需要明确技术侦查概念,正确界定技术侦查与秘密侦查、控制下交付的关系;规定技术侦查合理的适用范围标准和严格的适用条件;采取有效措施,在保密的同时保证被告人的知悉权、质询权.
技术侦查、新《刑事诉讼法》、不足、完善
DF7;D92
2013-0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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