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839.2012.03.002
群体竞争、立法博弈与行政垄断豁免
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过程中有关行政垄断豁免的反复变化,集中体现了多个利益群体间的竞争与博弈,最终的立法结果也是各方共同作用的结果.设定一个三方群体竞争模型展开行政垄断豁免相关利益群体的立法博弈过程研究,对与行政垄断豁免相关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消费者三个利益群体在立法过程中的竞争行为和稳定均衡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国企群体集体行为的优势决定了其在群体竞争中的胜出.三方群体竞争可以实现稳定均衡,但由于再分配无谓损失的存在,这一均衡仍有帕累托改进的余地.
行政垄断豁免、群体竞争、国有企业
F83;DF4
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公共物品视角下的中国竞争政策效应研究”批准号IFW09001
2012-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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