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839.2012.02.011
法律体系形成后的研究转向——2011年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学术报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司法成为法治建设的重心.这为我国法律方法论研究提供并营造了珍贵的时代机遇.本年度,法律修辞学和法律语言学受到了更多关注.传统的法律方法研究(如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越来越让位于贴近我国法律运行实践的法律方法论研究.随着研究的深入,法律方法的教学开始受到重视.在既有研究基础上,学界对法律方法论的研究领域不断扩展与延伸.我们应当抓住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律方法论面临大发展之时代机遇,深入推进此研究.
法律方法、法律体系、法律修辞学、法律解释、法律论证、法律推理
B81;I04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矛盾化解的法律适用方法研究"项目编号11CFX002;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法律方法论中国化研究"09YJC820062
2012-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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