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839.2012.01.012
把法律作为修辞——认真对待法律话语
“把法律作为修辞”的命题,既是对法律碎片化的方法校正,也是法治时代的思维特征.法治时代的标志是去革命化、消除政治权威的绝对性,这就需要社会的话语系统也应随之发生变化,法律话语应该替代政治修辞的权威,所有的政治诉求都应该在法治框架内展开,法律修辞的力量应该超过其他的话语系统,从而成为最常用的思维形式.在社会管理创新的时代,人们把思维的重点集中到了各种各样的创新上,但离开了法治,所有的创新都不会从根本上促动中国的进步.把法律作为修辞是筹划中国未来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基础性措施.
法律思维、法律修辞、法律方法、法律解释、法治
I20;H0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法律方法理论研究"项目编号10JJD820008
2012-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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