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惯法的法源地位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1-9839.2005.06.004

论习惯法的法源地位

引用
法源在原始含义、基本构成等方面不排斥习惯法成为一国法制的渊源.从制度史上看,习惯法始终是人类法制上一个生动的渊源.习惯法在当代各国法制上也占有重要地位.无论从理论还是从规范上分析,习惯法在我国法制上至少应占据次位法源的地位.

习惯法、法源、法制、国家法

DF0-052(法的理论(法学))

2005-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23-30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