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839.2004.06.023
法律方法及其运用
法律方法近几年来逐渐在我国法学界和实务界引起重视,究其原因,是其对法治所具有的积极推动意义.法官只有借助于各种法律技术和法律解释方法,才能把成文法和司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疏通由法律规则到个案判决的转换过程.综合来看,可以将法律(解释)方法分为四类:狭义的法律解释方法、法律漏洞补充方法、不确定概念的价值补充、利益衡量.面对模糊不清的法律,一般来说,应按照文义解释、论理解释、比较法解释和社会学解释的先后排序,考虑各种狭义解释方法的运用;对于存在空缺结构的法律,需要运用法律漏洞补充方法;对于不确定的概念,则要进行价值补充;在以上各种方法的运用中,可以综合进行利益衡量.在我国当前国情下,重视法律方法的运用对于法官判案有着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
法律方法、法官判案、法律解释、漏洞补充、价值补充、利益衡量
DF0-059(法的理论(法学))
2004-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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