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以房养老分析
文章借鉴国外经验,得出认为我国将以房养老初步定位为一种社会福利措施,有待研议.当以房养老非唯一或极大比例的退休经济来源时,其所产生之现金流量多寡、给付期间长短及给付金额的稳定性便不是那么重要.文章总结几点以房养老的问题.建议区分为“公益型”及“商业型”二类机制同步推动,公益型及商业型的以房养老并存,丰富退休准备金的选择,可提升整体国民退休之所得替代率,奠定社会老龄化之基石.
以房养老、反向抵押贷款、活跃老化、社会福利
C913.6(社会学)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国城市居民养老服务体系研究——以天津市为例》TJYY15-022
2017-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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