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目标公司董事信义义务的法律规制
我国反收购法制亟待完善,目标公司董事于反收购中可能损害目标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利益,通过信义义务规制来平衡各方利益值得研究.制度完善首先应回归董事信义义务的法理基础,包括股东利益至上原则、目标公司股东与董事的利益平衡、中小股东保护原则以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保护原则等,剖析现行信义义务法制缺憾所在,提出制度完善路径应从明确董事信义义务具体内涵和外延、完善少数股东的诉权救济、反收购决策权归于股东(大)会、法律体系的内外部统一.
信义义务、注意义务、忠实义务、利益平衡
D923(中国法律)
2017-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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