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719.2018.03.130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籍问题研究 ——论我国仲裁立法的修改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籍是其法律效力的依据.从理论界和各国实践来看,以地域标准作为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籍已经成为主流.然而国内长时间的实施与理论中均以仲裁机构为依据来判定具有仲裁裁决的国籍;但同时,我国是《纽约公约》的成员国,公约主要采取地域标准.因此,无论我国的学术界还是司法实践中,由于双重标准的存在都引起了很多问题和争论.本文主要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来试图解决国籍认定上的困境.
国际商事仲裁、国籍、纽约公约、非内国裁决
D997.4;D6340.0;C952
2018-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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