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719.2018.01.136
对未注册商标认定驰名商标
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既在商标法理上存在其应有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也是我国积极履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等国际公约义务的主要体现.目前我国商标立法和司法实践均明确了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法律地位并予以法律保护,但仍未形成一整套的法律保护制度,可操作性不强、实践意义不大,尚且需要我们改进和完善.
未注册驰名商标、法律保护制度
D923.43;F760.5;F207
2018-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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