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与管理
自1994年以来,为建立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让职工有稳定的住房资金来源,提高员工们自己住房的解决能力,将实物性分房改为货币化的公共房产,将住房实行商品化、社会化,我国提出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这样一来,国家、单位乃至个人对购房、建房都有了一定的储备资金。现如今,住房公积金已成为当代一种长期的住房储备金,随着实施年限的增多也惠及了现代的青年人。高校的教职工,在工作期间,每月均由职工个人和学校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缴纳,存入到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属于职工的个人所有。但是作为教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属于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项使用。高校一般属于事业单位,其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个人各交一部分。一般是各50%,但也有不一样的,有单位交的多。要看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同意单位怎么交。
住房公积金、高校教师、核算与管理
F275;G645;F832.45
2016-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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