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标设计中商标权与姓名权的冲突——以"乔丹商标案"为例
":乔丹商标案"使人们的目光聚焦于商标设计的法律问题.该问题的根源,是姓名权与商标权的冲突.姓名所含有的财产价值、商业前景,成为商标设计者以姓名作为产品商标的重要原因,由此导致了姓名权与商标权之间的冲突.对于商标设计,应思辨姓名作为商标的不合理性,防范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商标权、姓名权、乔丹案
G21;TP3
2017-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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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姓名权、乔丹案
G21;T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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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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