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102.2015.16.218
公司对外越权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
在越权担保合同有效、无效之间的取舍本质上是在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与担保权人利益之间的平衡取舍,但是不同主体的利益并不存在必然的位阶高下之分。在越权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上,应以降低社会整体交易成本为宗旨,区分不同类型公司作为担保人时的调查成本、救济成本,采取最能有效降低社会整体交易成本的效力认定方案。
公司担保、越权担保、交易成本、合同效力
D9 ;D92
2015-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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