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102.2014.09.055
公司对外担保与公司章程的关系--以《公司法》第16条为视角
我国《公司法》第16条之规定对理解公司对外担保与公司章程的关系,存在诸多分歧。本文认为对其的解释应为:公司原则上有权对外进行担保,不受章程限制,公司章程明确禁止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司不得对外担保,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公司章程对担保金额有限制规定的,超额部分无效或在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章程修改程序的情形下有效;公司章程规定了对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机关的,公司应当遵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公司对“利害关系人”进行担保时,未实行“回避”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担保无效,但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公司对外担保、公司章程、越权、善意第三人
DF4;D9
2014-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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