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102.2013.32.011
重庆市促进流通业发展的主要做法
一、出台具体措施促进农超对接<br> 重庆市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最大限度的税费优惠,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
重庆市、农产品收购、销项税额、销售发票、税额抵扣、蔬菜批发、增值税、纳税人、政策、税费、买价、零售、进项、计算、对接、措施
F30;TP3
2014-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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