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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3102.2008.15.204

对我国比较广告立法与实践的若干思考

引用
@@ 比较广告(Comparative advertising)、又称竞争性广告或对比性广告、是广告中的特殊形式、在各国的广告实践中被普遍采纳,如"宁城老窖,塞外茅台".我国近年来比较广告的数量增长很快、但有关比较广告的立法缺失导致诸多争议,因此建立和完善比较广告制度迫在眉睫.

比较广告、立法缺失、特殊形式、宁城老窖、竞争性、对比性、制度、争议、增长、数量、实践、茅台

F0 ;DF5

2008-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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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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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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