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务谈判过程中的先合同义务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6-3102.2008.08.148

国际商务谈判过程中的先合同义务

引用
国际商务谈判不仅仅是商务问题,更重要的是涉及法律问题.在合同正式签署之前谈判双方负有先合同义务,这很容易被谈判人员忽视.这包括谈判过程中双方交换的文书、信件等,有些国家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认定这些非正式文件具有约束力.#另外,缔约过失责任原则要求谈判双方不能恶意终止谈判,否则要为给对方造成的信赖损失承啦赔偿责任.国际谈判人员有必要了解不同国家对先合同义务做何不同规定,以避免意想不到的损失,将交易风险降到最低.

商务谈判、先合同文书、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先合同义务

F74;TB9

2008-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09-21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商场现代化

1006-3102

11-3518/TS

2008,(8)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