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102.2008.07.174
垄断认定标准的模糊性与我国反垄断制度的建立——从美国反托拉斯法到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
垄断认定标准的模糊性,是各国反垄断法在制定和实施中的一种普遍性,也可以说,它是与反垄断法相伴而生的一个基本枝术特征.我国已经制定并将于2008年8月1日起实施的《反垄断法》,在垄断的认定标准上,不可避免地具有模糊性.通过对这一模糊性的研究,本文提出了在《反垄断法》的实施中应建立以合理原则为基础的温和型反垄断制度,将法的模糊性转变为司法实践中明确的断案结论.
垄断、模糊性、本身违法原则、合理原则、结构主义、行为主义、规模经济
D9(法律)
2008-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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