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102.2006.22.176
基于"超额递减赔偿制度"的消费者小额权益保护
退一赔一制度"由于其固有的缺陷对小额欺诈消费没有明显约束力.它不仅不能保护消费者大量的小额权益,鼓励消费者与不法经营作斗争,反而诱导了商家从事不法经营的机会主义行为.这是法律制度资源的巨大浪费.在利害关系小的领域设计出有效的法律救济措施极为必要.建立相对均衡的"超额递减赔偿制度"代替"退一赔一制度",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全面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退一赔一制度、超额递减赔偿制度、法经济分析
D9(法律)
2006-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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