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6891.2010.03.002
试论我国经济法在体育产业发展中的缺位及其弥补方法
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承担着保障、规范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职能.由于体育产业的特殊性,我国经济法对体育产业的规范和保障缺位,具体表现为:市场监管的缺位,致使体育产业市场无序;宏观调控缺位,导致体育产业发展不均衡;产业结构调整滞后,体育产业布局不合理.并分别提出相应的弥补方法.
经济法、体育产业、缺位
G80-05(体育理论)
2010-12-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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