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改革方向的探索
针对当前农村集体所有权制度的缺陷,有不同的改革思路:一种主张改变农地的集体所有制,实行农地国有制,私有制或者建立农村土地的法人所有制;另一种则主张仍然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但应对其进行改革,赋予其新的涵义.笔者主张制度的建立应考虑变迁的收益与成本,而且应考虑农户的反应、接受程度和对社会公平与社会稳定的影响等因素.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制度的改革不应该是取消农村集体所有,而应该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改良现有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度.
农村集体所有权制度、国有化、私有化、法人所有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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