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6344.2014.05.035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调控、引领和约束作用,做好与相关战略环境评价的衔接.以促进大气污染物减排,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重点,充分考虑大气环境承载力,进一步优化石化、火电、煤炭、钢铁、有色、水泥等重点产业、产业园区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规模、布局、结构.依法科学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全面分析评估规划实施后对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达不到区域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的规划,应当对规划内容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并采取有效的环境影响减缓控制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空气质量、环境空气、区域环境、环境保护、战略环境评价、生产建设兵团、环境质量标准、城市总体规划、环境承载力、大气污染物、质量改善、约束作用、优化、控制措施、规划实施、规划内容、工作要求
X51;X50
2014-07-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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