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315.2020.05.004
监察机关立法权纵向配置研究 ——基于地方试点的视角
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年底通过《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监察体制改革正式步入监察立法权时代.目前,对监察机关立法权纵向配置问题的争议较大,地方监委应否与国家监委分享立法权,简单化地予以肯定或否定都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论证.考虑到地方各级监委已纷纷从事立法活动,在合理的过渡期内应当容忍并规范地方各级监委所进行的立法试点,在具体探讨监察法规、监察规章和其他监察规范相互关系的基础上,提炼出监察机关立法权纵向配置的可复制的成功经验,从而为未来正式修改《立法法》确立科学合理的监察立法制度奠定基础.
监察体制改革、监察法规、监察规章、地方试点
47
DF2(国家法、宪法)
本文系 2018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比例原则在地方试点中的适用研究"18BFX042
2020-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2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