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确立何种金融检察政策?——基于宽严相济理念的思考
宽严相济理念对西方金融犯罪的治理主要体现为两个维度:刑事实体法层面,量刑严苛,旨在威慑;刑事程序法层面,司法是否积极介入金融犯罪案件较为审慎,同时习惯采用辩诉交易或暂缓起诉的追诉策略.在我国,宽严相济理念之内涵及外延还存在一些争议.未来宽严相济理念对我国金融犯罪的治理,不仅应谨防严控理念与运动执法的短路相接,也应正确区分刑民纠纷界限,“抓大防小”,而且有必要借鉴“实体严苛、程序灵活”的策略.
金融检察、刑事政策、宽严相济、金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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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38(经济法、财政法)
笔者主持的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论经济转型期的金融检察职能之优化——基于上海区域的实证考察”13PJC074
2014-0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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