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信用建设研究:基于法制视角
作为“第一信用”的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石,也是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政府信用建设意义重大.目前,政府失信行为在国内引发了信用危机,导致了一系列政府和民众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政府信用缺失的分析揭示,法制建设乃关键所在,亟待因应改观.当务之急应当完善政府信用立法,注重在所确立的立法基本原则基础上,对政府信用进行系统化规制,形成立法上配套完整的运行机制,有效保障行政活动得以在阳光下运行.
政府信用、信用缺失、法理基础、立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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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行政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我国政府信用法制基础及立法对策研究"09XJA820016;四川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政府信用法律问题及立法规制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3-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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