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315.2011.04.014
食品安全监管的行政法之维
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是公民健康权的有效保障,而监管不力是导致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食品安全监管权力的实施,实质就是国家行政权力的运行,应属行政法规范、调整的范畴.因此,从行政主体、行政依据、行政程序和行政监督等角度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健全完善予以探析是十分必要的.
食品安全、行政法、公众参与、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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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6(行政法)
2011-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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