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315.2003.06.016
论旅游线路产权的界定和保护
目前,我国对旅游线路产权没有明确的界定.一方面,旅行社开发旅游线路的行为得不到补偿,挫伤旅行社开发新线路的积极性,致使我国旅游新线路开发速度慢;另一方面,大小旅行社竞相角逐有限的热点旅游线路,旅游线路拥挤使用现象十分突出.笔者从对旅游线路的产权界定入手,分析了我国旅游线路开发中外部经济现象和旅游线路拥挤使用的原因,并建议有关部门对旅游线路的产权进行明确的界定和建立旅游线路有偿使用制度,以保证旅行社的合法权益,加快旅游线路的创新速度,提高旅游产业整体竞争力.
旅游线路、产权、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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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92.3(旅游经济)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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