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315.2003.06.005
论单位犯罪的防治
单位犯罪以其机构性、贪利性、隐蔽性和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受到广泛关注.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的单位犯罪根源于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和其自身利益,生存于不健全的法制环境,避难于司法惩治不力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庇护,导因于公民淡漠的法制观念.防治单位犯罪,必须尽快建立以公平竞争为核心的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健全反映市场经济规律、体现单位正当利益要求、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国际环境的法律体系,排除司法机关小集体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加大打击力度,培育公民的法制观念、形成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单位犯罪、特征、原因、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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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11(刑法)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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