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315.2001.01.006
《潜溪诗眼》美学思想简论
《潜溪诗眼》的诗学理论主要体现在其"韵"论与"诗眼论"上.范温之"韵"分为"艺术之韵"与"人格之韵","韵"是范温最高的艺术境界与人格境界,是范温最高的审美要求.范温的韵论体现出其对艺术本质的深刻认识."诗眼"可分为"识诗之眼"与"诗中之眼","诗眼论"体现出范温对在艺术创作与鉴赏中艺术修养(审美表现力与审美认识能力)的重视,"韵"是"诗眼"的前提与归宿,"诗眼"是"韵"得以实现的方法和途径.二者相互联系构成了《潜溪诗眼》较为系统而完整的诗歌美学体系.
韵、诗眼、范温、《潜溪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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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01(文艺美学)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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