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类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
公益类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在从现在算起的二十年内构建起包括公务员、企业、公益类事业单位职工在内的统一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建立补充性的职业年金与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制度与之相配套.这样我国整体养老保险制度就会形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双轨并行的格局.第二步,在一百年内,为全体国民建立国民年金制度,公益类事业单位职工在参加国民年金的基础上,再参加职业年金以及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公益类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立法的基本模式就是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专门法.在养老保险专门法领域,可按照先过渡性的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再养老保险条例、后养老保险法的立法顺序进行相应立法.
公益类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
F842.67(保险)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中养老保险及其他相关立法问题研究”10XJA820002
2014-06-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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