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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海上承运人留置权之成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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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可以依法行使留置权,该权利的成立要件包括积极要件与消极要件,前者是指留置权的成立所必须具备的要件,后者是对留置权的成立限制条件,它们将妨碍留置权的成立.文章联系货运实践对上述要件加以探讨.

承运人留置权、积极要件、消极要件

D923.6(中国法律)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大规模侵权救济模式研究——以国家责任为中心"12512281

2013-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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