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A次中央政府实体范围的界定及对我国开放范围的建议
GPA成员国在其出价清单附件二中均对次中央政府实体进行界定.我国在加入GPA的过程中,如何界定次中央政府实体的开放范围成为今后谈判的重点.借鉴成员国附件二的不同开放模式,有利于修改出价清单,促进谈判顺利进行.
GPA、次中央政府实体、建议
F752.4(各国对外贸易)
2012-0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28-129,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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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A、次中央政府实体、建议
F752.4(各国对外贸易)
2012-0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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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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