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积极性引导及参与路径研究
社会力量指不具备执法地位的社区矫正工作者.当前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还存在诸多问题.要使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首先要做好全方位的宣传.其次,要通过立法明确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协助义务、通过政府购买方式解决社会工作者的后顾之忧、完善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参与机制.最后,通过建立社区矫正网络、设置社区矫正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成立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等方式在全社会形成支持系统,更好地促进社区矫正的发展.
社会力量、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C916(社会学)
山西省社科联重点课题"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建构研究"的子课题SSKLZDKTZ008086
2011-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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