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中的应收账款质权若干理论问题的探讨
我国<物权法>确定了应收账款质权,并明确了应收账款质权的公示方法是登记,这对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铺垫了一条道路.但<物权法>没有明确的界定应收账款的概念及其外延,这对应收账款质权在实践中的广泛运用及司法适用带来一定的障碍.文章在界定应收账款质权的内涵及外延的基础上,着重探讨了应收账款质权在设立、效力和实现等理论方面所独具的特征,以期对司法实务提供思路.
应收账款、质权、普通债权、不动产收费权
D923.2(中国法律)
2011-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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