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马克思地租理论看我国国有土地出让制度的完善
马克思的地租理论虽是针对资本主义土地私有制提出的,但却具有普遍意义,它揭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地租的一般规律,对于存在着土地所有权的社会主义社会依然适用.特别是我国当前还存在着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分离,马克思的地租理论不仅对于我们在社会主义社会处理土地问题有着普遍的指导意义,而且对于指导我们完善我国当前城市国有土地出让制度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
马克思、地租理论、国有土地、出让制度、完善
F299.232(城市与市政经济)
2010-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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