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公共域与失地农民权益损害
土地征用中,技术或非技术因素的存在形成了土地产权公共域Ⅰ和公共域Ⅱ,失地农民缺乏维权的行为能力而导致其无法获取公共域中的产权,从而形成产权公共域Ⅲ.要切实维护失地农民的土地权益,就必须重构农地产权制度、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产权公共域、失地农民、土地权益损害
F321.1(中国农业经济)
2010-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72-7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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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公共域、失地农民、土地权益损害
F321.1(中国农业经济)
2010-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72-73,76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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